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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接棒”企业债发审职责“满月” 51单新受理项目计划募资逾1100亿元

  本报记者 田 鹏

  11月23日,沪深北交易所“接棒”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满月”。

  相较发审职责划转的半年过渡期,这一个月内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效率和规模均有所回升。据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官网数据统计,截至11月22日,沪深北交易所新受理企业债券发行项目共计51单,计划发行金额合计达1134.30亿元。其中,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项目于11月22日获证监会核发批文,成为企业债券转常规后首批获批项目。

  此外,企业债券在保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特点的同时,发审标准向公司债看齐,监管对相关项目信息披露要求更加细化。从获交易所反馈的19单项目来看,监管主要围绕发行主体的财务问题及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提出重点问询。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交易所在企业债发行审核方面将重点关注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文件齐备性、市场化运营情况、资金使用效率、资产科目质量、有息负债结构合理性、现金流稳定性等,以进一步体现企业债券支持重要项目融资的特点,保留并明确企业债券的功能定位,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念。

  发行主体普遍资质较好

  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为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设置6个月过渡期;9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将企业债总体纳入公司债监管框架;10月23日,沪深北交易所正式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有序有力向前推进。

  截至11月23日,沪深北交易所正式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已满一个月。从这一个月内企业债发行审核情况来看,发行速度和规模均呈现出明显提速势头。同时,企业债发行标准也更为严格。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从51单新受理项目进程来看,除前述首批5单获批项目外,还有19单已获得交易所发行审核反馈。

  从发行速度和规模来看,前述51单项目合计计划募集资金1134.30亿元,相较过渡期内(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的54单、计划募集623.10亿元,发行速度和规模均明显提升。

  企业债发行标准愈加严格,体现在发行主体评级均较高上。数据显示,上述51单新受理项目中,发行主体评级均在AA-及以上,AA+级及以上的就有31家,占比达60.78%;AA级有19家,占比37.25%。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于丽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企业债存续主体中,AA+级及以上占比仅为32%,而交易所新受理企业债主体评级大部分为AA+及以上。这表明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背景下,较弱资质主体的发行审核或有所收紧。

  “发行主体大多资质较好的情况可能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叶银丹认为,发审职责划转后,企业债或将作为一类特别的公司债券存在,对于企业债发行主体的资质要求也将与传统公司债趋于一致,从而降低品种之间套利可能性。短期内,高评级主体的审核速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对信披要求更加细化

  过去,由于多头监管、审核标准不一,市场上难免出现监管套利现象。因此,由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审核工作,对规范我国债券市场意义重大,有利于债市统一管理,有效提升企业融资效率。

  在交易所“接棒”后,发审标准向公司债看齐的趋势显现,监管对相关项目信息披露要求也更加细化。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19单获监管反馈的项目情况发现,监管部门对发债主体的盈利能力、资产结构、现金流等方面都进行了重点问询。同时,对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更加关注。

  例如,某发行主体在募集说明书中提及,近三年内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2.83亿元、4.06亿元、4.22亿元,对净利润影响较大,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贴。针对此情况,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政府补贴的明细以及相关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和报告期内到账情况,分析政府补贴的可持续性及其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在于丽峰看来,从反馈意见看,一部分意见与公司债审核类似,要求发行人依照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指引及重点关注事项补充相关材料,以及更新财务报表等;另一部分意见则主要是因为此前企业债的要求与公司债不一致,比如募集资金用途、项目需要测算的财务指标等,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后需要企业重新申报。总体来看,未来企业债在保留自身特色的基础上,审核标准将向公司债靠拢。

  360数字安全集团金融支持部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监管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关注度提升,未来发行主体或需出具更详细的回款模式设计方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也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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