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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1月22日,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为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3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77,2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文山先生《关于提议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3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回购期限自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和《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0)。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为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3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77,2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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