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号:[2019]粤1973民初16899号),起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并申请“解除对案涉土地房产的查封”。公司分别于 2022年9月、2023年3月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粤1973民初16899号、[2022]粤19民终13092号),法院判决公司一审、二审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内容详阅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2022年9月23日、2023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案诉讼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2023]粤民申15441号),主要内容:“你公司因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19民终13092号民事裁定书(判决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三、其他说明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损失保证金,作为弥补因标的资产抵押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相关损失的保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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