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浠水蓝天”)和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猇和远”)分别被湖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金猇和远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2000293,发证日期2023年10月16日,有效期三年;浠水蓝天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2000584,发证日期2023年10月16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浠水蓝天和金猇和远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通过是对浠水蓝天和金猇和远在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肯定和鼓励,有利于公司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并提升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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