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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和不超过美元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以下简称“GDR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9日核发《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13万股,发行价格为3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541.4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08.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2.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核发《关于核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10号),公司获准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968.23万股,2023年4月18日,公司发行的GDR共计2,095.80万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4,191.60万股公司A股股票。每份GDR发行价格为26.94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460.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885,297,069.53元(2023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814元),扣除发行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美元55,896.24万元,折合人民币3,834,603,871.75元,该笔募集资金已由承销商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于2023年4月1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苏黎世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IPO募集资金和不超过美元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的GDR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现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的赎回、出售及理财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额度内资金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理财进行审计监督,对各项理财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IPO募集资金和不超过美元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的GDR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IPO募集资金和不超过美元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的GDR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5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CUI SHAN先生、张克华先生、王建新先生、薛安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欣先生、许超先生、沈海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CUI SHAN先生、张克华先生、王建新先生、薛安克先生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欣先生、沈海强先生、许超先生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欣先生、沈海强先生、许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陈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推选梁翘楚先生、王琛琦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CUI SHAN(崔山)先生,1971年5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工自动化专业。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任霍尼韦尔高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过程控制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横河电机亚洲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业务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横河电机国际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历任横河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中控技术董事、执行总裁,2021年1月至今任中控技术董事长、总裁。CUI SHAN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125股,持股比例为0.0134%,并通过杭州元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人德清嘉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CUI SHAN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克华先生,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1年6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2000年12月取得中国石油大学硕士学位。1983年3月至1996年4月,历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第三建设公司处长、经理助理、副经理。1996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1998年12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主任、主任。2004年6月任中国石化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5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任中国石化公司顾问。2017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外部董事。张克华先生直接或间接均不持有公司股份。张克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建新先生,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1996年7月取得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1983年9月至2001年1月,历任国家机械工业部科技司、国家科技部计划司副处长、处长。2001年1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华强集团副总裁。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北斗星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煦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小无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三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外部董事。王建新先生直接或间接均不持有公司股份。王建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安克先生,195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导,198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1986年获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现燕山大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浙江大学工学博士学位,2000年6月于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浙江省特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中国自动化学会会士。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浙江省科协副主席。现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工信部科技委委员,浙江省数字经济联合会会长,省人工智能发展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宇航学会信息融合专委会副主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空天系统专委会副主任等职。长期从事复杂系统控制与优化、信息融合、人工智能、鲁棒控制等研究和教学工作。薛安克先生直接或间接均不持有公司股份。薛安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欣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海强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和(在职)金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3月至今,历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执行主任。2014年7月至2019年4月,曾任中控技术独立董事。

  许超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浙江大学智能系统与控制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院长、浙江省湖州市南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湖州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湖州市数字化改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主要从事智能系统与机器人领域研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翘楚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就职于宁波市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中控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4月至今,历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事业部销售经理、S2B平台运营中心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数据职能部副经理。梁翘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888股,持股比例为0.0304%。

  王琛琦女士,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台湾金元陶瓷浙江区域经理、杭州佳烜建材商行总经理、外海集团商业综合体项目商场运营部经理、2014年3月至今,历任中控科技集团资产管理部主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与应急中心副总经理,现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后勤与应急管理部综合保障部总经理。王琛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持股比例为0.0001%。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7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在相应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及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四)授权期限

  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在相应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其中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业务,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决策审批行为后组织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业务,由董事长行使决策审批行为后交财务管理部门办理。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现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审议程序

  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将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9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梁翘楚先生、王琛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简历详见《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监事为公司事项发生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IPO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GDR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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