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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河北燃气有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天然气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曹欣博士、秦刚先生及王涛先生在河北建投任职,梅春晓先生及王红军先生在曹妃甸公司任职,王涛先生及梅春晓先生在河北燃气任职,彼等被视为于框架协议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彼等需就批准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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