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贤丰持有的公司28,32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96%。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是否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近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贤丰控股”)收到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贤丰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贤丰”)通知,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广东贤丰持有的贤丰控股28,320万股股票,起拍价为开拍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均价乘以股票总数(28,320万股)的九折价,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本次被拍卖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详情请见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公示的相关信息。
2.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情况
二、 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 经广东贤丰自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系贤丰集团、广东贤丰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相关案件,法院根据该案件相关债权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于2019年3月27日对相关股票进行冻结(见2019年4月17日2019-034号公告);本次司法拍卖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该案件相关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对广东贤丰相关股票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
2. 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是否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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