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项交易前期信息披露情况概述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9日、2023年6月14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22年12月20日《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22-090;2023年5月30日《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公告》,编号:2023-039)。
二、本项交易进展情况
1、近日,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股权交易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经友好协商,各方就原协议部分条款达成补充约定,主要内容概述:
(1)转让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暂以人民币16,870.6330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最终的股权转让价款不高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评估备案值。如果评估备案值高于人民币16,870.63309万元,则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870.63309万元。
(2)转让方完成全部未完手续和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经受让方或目标公司确认后,且取得等额财务收据后20个工作日,受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权转让款648万元人民币。若转让方没有完成全部手续办理和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的,且同意不再进行手续办理、缺陷整改,经目标公司确认后,未完成部分按照本补充协议有关附件约定执行扣款。目标公司所负全部保证责任、抵质押手续解除完成后,且完成工商登记且取得等额财务收据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6,222.63309万元。
(3)其他约定:各方还就收款账户、债务承担、违约金、基准日、往来款项、其他方面等内容作出了约定。
以上补充约定未超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予权限范围。
3、此次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由9,115.589048万元目前已降至约1,998.415109元(本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2年12月20日《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2-091)。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标公司工商变更已完成,交易所涉款项支付等相关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补充协议;
2、新换发的工商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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