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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因新增及修订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中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根据调整后的序号进行变更。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研试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3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石

  联系电话:0791-83782902

  传真:0791-83782902

  电子邮箱:inf.office@nmsystems.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360”,投票简称为“南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15日(周五)下午14:30在公司研试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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