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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相关条款序号及少量文字表述有所调整外,其他内容无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修订内容具体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公司章程、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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