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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的通知,越盛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解除质押。截至目前,越盛集团已全部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的贷款,可转债质押已全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解除质押后,越盛集团质押可转债情况

  

  注:截至2023年11月26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为3,688,250张,越盛集团持有公司可转债数量为1,753,980张。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事项,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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