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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专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25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除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除序号10-23项制度外,其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 12 月20日15时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海外办事处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相关事项的授权权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海外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向中山誉辰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1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根据公司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聘请其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汉波,201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10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明,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

  2.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的外部审计机构,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在2023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3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6,700,5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72,299,5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于2023年7月6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账号为63958689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账号为8110301012800682864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67,919.22元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07,080.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向中山誉辰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 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山誉辰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管理,公司、中山誉辰及保荐机构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全体独董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海外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审议批准公司分公司和海外办事处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相关事项的授权权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及海外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设立、变更及注销等事项需要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审议批准的决议。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简化分公司和办事处各事项审批的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将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具体授权范围如下:

  分公司和办事处:本授权所指分公司和办事处为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涉及任何注册资本金的投入,不得有购销行为,也不必报税和交税。不符合前

  述定义的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设立、变更及注销等事项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汉洪先生有权审议批准以下事项:

  1、设立及注销分公司、办事处(含中国大陆境内外);

  2、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名称;

  3、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负责人等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法律规定办事处存续所必须配置的责任或授权代表人员;

  4、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注册地址;

  5、决定及变更具体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含授权工作人员向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提交、接收、签署、修改分公司、办事处设立的相关文件,履行登记分公司、办事处的各种手续;

  6、决定及变更分公司、办事处的章程、制度等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分公司、办事处存续所必须制定的规则或条例;

  7、管理分公司、办事处(含中国大陆境内外,下同)的银行账户,包括同意分公司、办事处在各境内外银行开立或续开账户,签署与所述账户以及账户网上银行的开立、关闭相关的所有文件;执行或授权相关人士执行分公司、办事处的银行账户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存款、收款、签发或兑付票据、货币兑换、查询、委托网上银行的操作员和管理员等,并针对上述操作签署相关文件;变更账户日常运作授权签字人,并可将其所有或部分授权转授他人;

  8、对分公司和办事处设立、运营及注销过程中的未决事项进行处理和授权;

  上述授权权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3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6,700,5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72,299,5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账号为63958689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账号为8110301012800682864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67,919.22元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07,080.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15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26,023,107.14元,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4,492,919.22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人民币62,925,000.00元(不含增值税)已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止2023年11月15日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公司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668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誉辰智能公司截止2023年11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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