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由于本集合计划分红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集合计划采用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本集合计划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存在差异,原因是银行存款估值时以成本列示,每日按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直至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日申购的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投资者当日赎回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集合计划份额的分配权益;
(2)本集合计划根据每日集合计划收益情况,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提当日收益:若暂估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计提正收益;若暂估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计提负收益;若暂估净收益等于零时,不计提收益。投资者每日计提的收益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方式采用现金红利: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计提收益为正值,则分配现金红利; 若其累计计提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集合计划的份额;
(3)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hyzcgl.com
2)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23
(4)风险提示: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