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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7.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109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3年11月2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1090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0595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6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截至2023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0元/股,最低价为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06,693.0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5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具体归属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0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伟岸先生通过苏州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大宗交易的形式增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增持规模为147,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8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223,200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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