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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潘再鸣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潘再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潘再鸣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潘再鸣先生简历

  潘再鸣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至2019年先后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副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兼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再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的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经营水平,结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规划,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继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杨敏、蹇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闻继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翁建锋先生、吴江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潘再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再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潘再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三、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翁建锋先生、吴江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翁建锋先生、吴江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翁建锋先生简历

  翁建锋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翁建锋先生2003年至今先后任公司注塑部经理、装配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和企管部经理兼任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吴江水先生简历

  吴江水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佛山市顺德区星月电器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07年至2010年任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管;2011年至2015年任宁波比依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2016年至2020年7月任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江水先生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0.0186%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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