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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个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6万亿元

民营经济纳税人最受益

  本报记者 韩 昱

  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10月份,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66万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是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金额占比近75%,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是享受优惠占比最大的行业,受益最为明显。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同时也是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10月份,全国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385.6亿元,金额占比近75%。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我国2023年初明确继续对月销售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023年8月1日,按照国务院部署,将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进一步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小微企业发展信心。

  政策好更需落实好。税务总局重点聚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盼,有针对性地推出了28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便民办税举措,并指导各地税务部门推出配套服务举措,切实为民营企业纾难解困。

  企业创新发展也不断从税费优惠政策中获益。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今年3月份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新增7月份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快更好加大研发投入。前三季度,全国共40.3万户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效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底气。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有力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提升了创新发展动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不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流程,用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充分释放创新激励政策效应,以政策落实的“加”力前行,帮助经营主体“减”负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乘”势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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