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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9.8亿元 加码风光发电及储能配套项目

  本报记者 殷高峰

  11月28日晚间,立新能源发布公告称,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2.8亿股公司股份,定增募资不超过19.8亿元,用于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发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立新能源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此次募资是基于对风光发电以及储能等新能源行业未来增长预期的判断。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昌州发改工[2022]101号),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建设获批复。其中,由立新能源负责建设的是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发电项目,包括200MW风电项目、100MW光伏项目以及75MW/300MWh储能项目。

  “近年来,我国风光发电的装机规模取得了快速发展,但风光能源存在间歇性、不稳定的特性,还需要发展储能来配套。”西安工程大学产业发展和投资研究中心主任王铁山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储能行业的发展还落后于风光发电。

  从储能作用来看,电力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

  “新疆有丰富的风光资源,但受地理条件等因素影响,电力外送存在一定瓶颈。”王铁山表示,此次立新能源“风光+储能”项目符合新能源行业发展方向,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据悉,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加快构建新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出台了《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提出配套储能推进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等方式,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新疆奇台县是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带。上述立新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扶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有效提升产业整体规模、优化发展结构。为此,公司提出定增计划,既满足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又符合国家高效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要求,对提高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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