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经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在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回购一般性授权框架下依法合规开展股份回购工作,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3年8月29日至11月28日,简称“回购期间”),以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12.29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3,000万股至6,000万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一)2023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A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回购期间,公司已实际回购A股股份59,999,924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31日总股本的0.3710%,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10.0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9.44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9.7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583,328,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A股股份。
(四)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已回购A股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A股股份59,999,924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A股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A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A股股份总数以本公司截至2023年11月27日的股份数进行计算;上述A股股份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截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累计回购了H股股份54,873,500股,其中41,467,000股已注销;公司H股股份总数为3,313,313,000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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