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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年10月19日证监许可[2023]238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7天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无法确认投资者账户为非金融机构自营账户时,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和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5、本基金将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其他销售机构详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下“(三)销售机构”。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本公告和《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将同步刊登在2023年11月29日的《证券日报》上。

  13、募集规模限制: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如果募集规模达到或者超过100亿元的,本基金即结束募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下“(八)募集规模限制方案”。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及其他带有权益属性的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AAA 指数,指数代码:931059,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标的指数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日,以100点为基点。标的指数样本券由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主体评级为AAA、发行期限1年及以下的同业存单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信用评级为 AAA 的同业存单的整体表现。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存在的风险(包括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暂停上市、摘牌或违约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基金管理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而,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其他风险揭示内容参考《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发售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019974)。

  (二)基金类型及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7天,在7天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自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对于每份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7天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该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在无法确认投资者账户为非金融机构自营账户时,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和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六)销售机构

  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下“(三)销售机构”。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1、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八)募集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如果募集规模达到或者超过100亿元的,本基金即结束募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九)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4、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人。

  3、认购的限额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和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3)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1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泰康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直销中心柜台及各代销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二)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4)提供由本人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签署《个人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6)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填妥的并由投资者本人签字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

  (2)提供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T+1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1)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两种方式缴款: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泰康基金直销专户或通过到直销柜台POS机刷卡;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信息:

  户    名: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19017575850093

  大额支付行号:307100003027

  注意:①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到账;

  ② 投资者必须使用本人在直销柜台开户预留的银行卡缴款;

  ③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则该笔申请作废。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本金将退往投资者的预留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泰康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发售日最后一天截止时间17:00。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中的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考本公司关于直销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选择在线支付的投资者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选择汇款转账的投资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缴款。

  (四)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泰康基金直销中心柜台及各代销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二)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如预留的为外币银行账户,还需提供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属现汇账户证明);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以及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印鉴卡》;

  (7)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远程交易);

  (8)《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一)(二)(三)类投资者提交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投资者信息采集表》,其他投资者提交《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9)填妥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的《机构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有);

  (10)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公司章程等可以验证投资者身份的文件;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11)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请参照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的《机构账户类业务指南》。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应提交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及产品)》;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1日起在直销中心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到账。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19017575850093

  大额支付行号:307100003027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则该笔申请作废。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3、5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839号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组织形式: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联系电话:010-89620088    

  联系人:何纬    

  股权结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嘉兴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3%;嘉兴舜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嘉兴祺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嘉兴昱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嘉兴崇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柜台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3层、5层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89620100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89620091

  网站:www.tkfunds.com.cn

  (2)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申购等业务。

  网上交易请登录:https://newtrade.tkfunds.com.cn/

  APP: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tkfunds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1)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2)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www.jfzinv.com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1)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交易网站:www.zlfund.cn

  门户网站:www.jjmmw.com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26)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2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0)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3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3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corp.5irich.com

  (3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4)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3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6)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3398816

  网址:www.luxxfund.com

  (3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3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4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5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5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5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5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5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6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89620077

  联系人:陈进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刘宇宁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七)验资机构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刘宇宁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参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协商一致,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嘉实财富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目前本公司旗下在嘉实财富销售的开放式基金。

  二、 优惠方式

  自2023年11月29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办理前述适用基金范围内基金的转换业务,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嘉实财富最新公示为准。

  三、 咨询方式

  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95522

  网址:www.tkfunds.com.cn

  四、 特别提示

  1. 本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嘉实财富所有。

  2.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 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适用转换范围,请参看本公司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具体各基金是否参与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请参看本公司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泰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3年11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895522)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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