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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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01号文同意注册。《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s://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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