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14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TAO HAI(陶海)先生、唐娅女士、郝跃国先生、范俊先生、杨松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克美女士、黄澄清先生、王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克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 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泽宏先生、黄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TAO HAI(陶海)简历
TAO HAI(陶海)先生,1971年出生,美国国籍,自1989年至1993年就读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并获得物理系学士学位,自1993年至1999年就读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并分别获得物理系硕士学位、电子工程系硕士学位、电子工程系博士学位。自1999年1月至2000年9月担任朗讯技术微电子部混合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师;自2000年10月至2005年12月在Big Bear Networks担任项目带头人、高级设计工程师;自2006年1月至2012年8月担任Fairchild Semiconductor International Inc.设计总监、高级设计总监;2013年10月至今担任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td.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董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Halo Strategic Alpha Limited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Future Vis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12年9月创立公司并任职至今,自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TAO HAI(陶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4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股东戴祖渝女士、股东暨董事唐娅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中戴祖渝女士和 TAO HAI (陶海)先生为母子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TAO HAI(陶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娅简历
唐娅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0年至1994年就读于上海海运学院(现上海海事大学)并获得水运管理学士学位。自1994年8月至1996年1月任职于广东省珠江航运公司;自1996年1月至1999年1月任职于万宝电器集团财务公司;自1999年1月至2012年9月为自由职业;2019年6月至今担任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Future Vis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董事;自2012年9月创立公司并任职至今,历任公司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864,836股,通过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86,930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股东戴祖渝女士、董事TAO HAI(陶海)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唐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跃国简历
郝跃国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3年至1997年就读于电子科技大学并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学士学位,自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硕士学位。自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担任四川仪表六厂技术员;2002年7月至2004年8月担任上海清华晶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自2004年8月至2009年8月担任飞兆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工程师;自2009年8月至2011年5月担任帝奥微电子有限公司资深设计经理;自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担任上海北京大学微电子研究院副研究员;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成都希荻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自2012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经理、工程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工程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郝跃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53,58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俊简历
范俊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7年至2004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并分别获得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微电子学硕士学位。自2004年7月至2012年9月担任飞兆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设计经理;自2012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经理、研发总监,现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范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49,22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松楠简历
杨松楠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自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读于浙江大学电子和信息工程与工商管理专业,并获得双学士学位。自2004年1月至2008年7月就读于田纳西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自2008年9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英特尔公司客户计算部门,2008年9月至2012年4月,分任高级系统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资深系统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担任高级资深系统工程师;自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任Futurewei Technologies Inc.主任工程师;自2020年1月至今担任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先进技术研究总监;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松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971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克美简历
徐克美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86年至1988年就读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并取得财务会计大专学历,自1995年至1997年就读于重庆商学院并取得会计专业本科学历,自1997年至1999年就读于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班并获得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自1988年9月至1995年1月担任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职务;自1995年2月至2001年8月担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自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担任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自2002年5月至今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负责人;自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0292.SH)独立董事;自2017年9月至今担任重庆四加一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8年至2022年4月担任重庆诚一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自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担任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9月至今担任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永拓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2月至今担任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自2023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永拓华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审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克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澄清简历
黄澄清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81年至1987年就读于北京邮电大学并获得载波通信学士学位,自1999年至2006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13年至2017年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获得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自2008年9月至今担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自2008年10月至2018年2月担任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主任、党委书记;自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58.SH)独立董事;自2019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北京雅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4月至今担任中科全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担任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5.SZ)独立董事;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担任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603888.SH)独立董事;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25.SH)独立董事;自2021年4月至今担任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澄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一鸣简历
王一鸣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84年至1988年就读于江西大学并获得计算数学学士学位,自1991年至1994年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并获得应用数学硕士学位,自1994年至1997年就读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并获得系统理论博士学位。自1988年7月至1991年8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临川支行职员;自1997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教师;自2000年7月至2000年10月担任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副研究员;自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担任澳门理工学院客座研究员;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13.SH)独立董事;自2017年12月至今担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9月至今担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一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泽宏简历
李泽宏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并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学士学位,自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并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硕士学位,自2000年9月至2004年3与就读于电子科技大学并获得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学位。自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担任四川仪器仪表六厂技术所长;自2000年1月至2000年9月担任航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自2004年3月至2004年8月担任华润上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TD课长;2004年8月至今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14年10月至今担任贵州恒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能海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贵州长康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贵州雅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泽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伟简历
黄伟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就读于电子科技大学并获得微电子技术学士学位,自2000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学位。自1998年7至2000年9月担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自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担任香港科技大学第一站博士后;自2008年1月至2009年8月担任晶门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自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站博士后;自2009年8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无锡晶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8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紫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紫慧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泽宏、黄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审议。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关于提名李泽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提名黄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8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5日
至2023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1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联系电话:0757-81280550
联系人:唐娅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8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就《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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