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3-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向董事发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28号5幢15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鹏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志军先生向公司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及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郑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志军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的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郑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拟聘请骆科波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阙江阳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拟聘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未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拟任前也未向董事会进行工作规划方面的陈述,无法判断其任职能力。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0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1号)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3年11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3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72号)。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坚,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江西省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高级工程师(互联网技术)职称。2022年2月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优秀专家指导组组长。曾任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电信政企分公司(信产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8月28日起,担任公司总裁。
2、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骆科波,女,1978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至2012年11月分别在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分所担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雄凯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3年7月在浙江上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3-07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简要原因: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曾为公司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戈三平,于2007 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1月转入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 8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守诚,于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于2014 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项目,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守诚、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拟签字合伙人戈三平,2022年8月29日,因对泉为科技(原名国立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存在执行审计程序存在瑕疵,受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兴华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 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戈三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守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于2023年5月31日受聘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年报审计服务,目前尚未开展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曾为公司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北京兴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及提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曾为公司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此次变更理由恰当合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3-07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除上述主要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员办理后续工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等事宜。
三、 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公司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上述修订需要披露的各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28号5幢1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5日
至2023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一周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28号5幢15层
(三)登记时间: 2023 年12月14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2023 年12月1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4: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赫、郑菁
联系电话:4000-960-98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鸿泰路128号5幢15层 邮编:3100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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