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4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7日生效。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1月30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相应内容也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1、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已有的A类(基金代码:003316)和B类(基金代码:003317)基金份额类别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新增的E类(基金代码:020201)基金份额不适用A类与B类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级规则。各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
2、E类基金份额类别通过本公司指定的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年管理费率为0.30%,年托管费率0.08%,年销售服务费为0.01%。
3、E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基金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投资者可自2023年11月30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业务,并可自2023年11月30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赎回业务。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三、其他事项
1、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基金网站,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访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20-8888 (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5、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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