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口头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群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7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管要求以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及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拟规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规范后,公司审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8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8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蒋文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2.40%股份的股东蒋文功,在2023年11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8日收到股东蒋文功书面提交的《关于向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蒋文功提议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提议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1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8日 15:00:00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5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口头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文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7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其对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7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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