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勇
森远股份的控制权转让事项取得最新进展。11月30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北京中科信控创新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控”)当日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中科信控将向公司提供1.3亿元借款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提前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新热点财富创始人李鹏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科信控为森远股份提供资金支持,是前期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重要条款,此次《借款协议》的签署,也意味着森远股份的控制权转让已进入了具体的实质性操作阶段。”
10月31日,森远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郭松森和股东齐广田已与中科信控签署协议,将分别向中科信控转让占森远股份总股本12%和5%的股票。
同时,郭松森还与中科信控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将放弃转让后剩余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事项完成后,中科信控拥有股份及表决权的比例为17.00%,将成为森远股份新任控股股东。而此次中科信控向森远股份提供借款事项,也构成了关联交易。
因转让方有为上市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而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为保证股份转让的顺利进行,此前在转让协议中,还特别约定受让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据转让协议,在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付款条件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通过直接或协调第三方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1.3亿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提前偿还上市公司的部分银行借款,以解除转让方为上市公司债务提供的全部担保。如1.3亿元金额不足,则差额部分的资金支持由受让方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以解除转让方为上市公司债务承担的全部担保。而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应满足的支付条件之一,就是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
“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是后期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的重要前置条件,根据所披露的协议约定,此番正式签署《借款协议》,也说明此次转让目前已经取得了交易所方面的合规性确认。”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胡明明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开信息显示,森远股份主营公路养护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于2011年4月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不过近年公司经营态势并不理想,业绩持续下滑。此次股份转让的两个出让方郭松森和齐广田,不仅同为森远股份最初的发起人股东,也系公司目前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
对于此次控制权转让,森远股份前期在回复交易所问询时曾表示,除了股权转让方的资金需求,中科信控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同外,也系上市公司发展进入瓶颈期,希望通过引入新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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