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和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3-024)。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月 29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竣工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及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已建设完毕,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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