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12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2均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有关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6、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2月18日16:00之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4633589
联系邮箱:ir@qdfood.com
联系人:张松涛、李春宏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9”,投票简称为“青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相应地方打“√”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1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30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控股股东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宁文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12月21日14: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2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30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宁文红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控股股东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马兰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同意马兰瑞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3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
及补选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的辞职情况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文红女士的辞职报告:本人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宁文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非独立董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控股股东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宁文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宁文红女士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控股股东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马兰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监事会同意马兰瑞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宁文红简历
宁文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995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业务部主管;1999年12月至2001年5月,任青岛澳柯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2001年5月至2004年4月,任青岛澳柯玛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理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7月,任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06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任综合管理部经理,后任副总经理分管财务部;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青岛华通商旅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11月至今,任华通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青岛华通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文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马兰瑞简历
马兰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临沂公安干部中专学校助理讲师;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任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2月至2008年6月,任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科员;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华通集团派驻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任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任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兰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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