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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海通证券自2023年12月1日起增加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自2023年12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徐步夷

  海通证券客服电话:95553

  海通证券网址:www.htsec.com

  2.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锋基金客服电话:400-815-9998

  先锋基金网址:www.x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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