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本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二次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9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喜杰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9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
根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募投项目“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进行了延期。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整体建设工程量大,涵盖现场调研、方案讨论确定、基础设施建设、协同能力、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等诸多方面,涉及人员的异地流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实施期间受不可预见的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较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9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1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二次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元食品”)、烟台春雪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首次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详见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春雪养殖、太元食品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拟将2022年年度利润再次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春雪养殖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442,768.77元。公司决定春雪养殖向股东再次分配利润20,000,000.00元。公司持有春雪养殖100%股权,可取得现金分红人民币20,000,000.00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太元食品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8,786,312.06元。公司决定太元食品向股东再次分配利润20,000,000.00元。公司持有太元食品100%股权,可取得现金分红人民币20,000,000.00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春雪养殖、太元食品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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