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辽宁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再折戟 公司称将继续寻找新发展机会

  本报记者 李 勇

  11月30日,辽宁能源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这意味着,历时一年多,其所筹划的对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的收购再度失败。

  在12月1日下午召开的线上投资者说明会上,辽宁能源董事长郭洪波在回复《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开展各项工作,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关注市场与各行业形势变化带来的机遇,继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收购再度流产

  往前追溯,2022年10月28日,辽宁能源发布公告称,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自此揭开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序幕。

  据辽宁能源后期所披露的细节,此次重组,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清能集团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这并不是辽宁能源第一次尝试对清能集团进行收购。早在2021年4月份,辽宁能源就曾筹划过收购清能集团,但并未成功,失败的原因主要系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部分股东当时对于交易价格等核心交易条款未能在法定时限内达成一致,且部分交易对手方未能及时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导致无法继续推进。

  因为有了前次的失败经历,在此次重新推动对清能集团的收购时,辽宁能源在公告中称,与标的公司股东在相关预案披露前就已经进行了多次沟通、谈判,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明确了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本次交易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开信息显示,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启动后,辽宁能源聘请中介机构进场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并组织相关方积极向前推进。期间,公司还曾三次加期审计,并对交易所的相关问询进行了两轮回复。

  不过,就在今年9月末因财务数据超期再次申请中止审核后,辽宁能源没有进一步披露重组进展,直到11月30日,公司突然宣布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辽宁能源在公告中称,终止原因主要系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波动和变化,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说明会上,对于有关终止重组详细原因,郭洪波表示,原因包括标的公司天然气板块业务处于前期合作洽谈阶段,尚未开展相关建设投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和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巩固主业并寻求更多可能性

  公开信息显示,辽宁能源系辽宁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上市企业,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销售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等传统能源业务。

  辽宁能源近年业绩时亏时盈,盈利指标波动较大。而此次拟购买标的清能集团是辽宁省属国企中领先的综合性清洁能源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具体包括风电业务、太阳能发电业务及天然气业务。辽宁能源前期在公告中也表示,如果重组最终完成,辽宁能源将置入行业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辽宁能源对清能集团筹划的两次收购均半途而终,公司后续是否还有相关打算?说明会上,公司董事会秘书韩健针对《证券日报》记者的提问回复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对于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郭洪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郭洪波同时称,公司基于对发展战略的考量,在巩固现有主业的情况下,也重视外部发展机会,力争寻求更多可能性,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