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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背景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以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业务为基础,在产业链上游,从清洁能源向能源服务延伸;在产业链下游,从工业天然气向工业气体拓展,涵盖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一主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现阶段,随着业务布局不断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公司整体价值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受经济不确定性影响,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积极通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强化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择机推出股份回购计划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一道共克时艰,共享发展成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6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等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2023年10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合计4,0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30.64元/股,最低成交价24.02元/股,回购均价24.5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00.51万元。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次回购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暂不进行注销;

  2、公司已回购股份包含前期股份回购中尚未使用的6,710,080股公司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4,075,6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或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其他用途。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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