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2,198,596股的比例为0.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24元/股,最低价为16.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36,555.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9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2,198,596股的比例为0.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24元/股,最低价为16.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36,555.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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