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15,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购买的最高价为21.88元/股,最低价为20.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892,823.3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6.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23)。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6.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3.2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3-024)。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15,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购买的最高价为21.88元/股,最低价为20.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892,823.3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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