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伊犁苏新”)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2,323,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2%;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南京道丰”)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6,9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0%。上述股东互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360,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因股东自身经营需要,股东伊犁苏新及南京道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68,57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股东伊犁苏新于2023 年 9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2%。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伊犁苏新及南京道丰出具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截至2023年11月27日,伊犁苏新及南京道丰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48,555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704%。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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