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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一、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粤财信托·周周随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按7天周期续投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3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闲置资金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向以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同业存单等各类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和非固定收益资产。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理财活动。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要素

  1.粤财信托·周周随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粤财信托·周周随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R2

  产品业绩报酬计提标准(年化):3.0%

  产品起息日:2023年11月30日

  产品购买期限:按7天周期续投

  公司认购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投向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含超短融)、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分离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现金、银行存款、存单、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固定收益型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标准化债权产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二) 风险控制分析

  1.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理财交易对方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认购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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