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650,851股,占公司总股本(2,258,992,633股)的比例为2.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3.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6,386.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以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2-135)。
(二)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23-008)。
2023年11月17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23-087)。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购买的最高价为14.14元/股、最低价为14.0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76.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650,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3.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6,386.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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