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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吴炜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吴炜泓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截至2023年11月23日,吴炜泓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3,638,000股。吴炜泓先生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炜泓先生合计减持股份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收到吴炜泓先生通知,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吴炜泓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吴炜泓先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06%。具体明细如下:

  

  注: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80,497,715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吴炜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变化如下:

  

  二、其他说明

  1、吴炜泓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炜泓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吴凯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炜泓先生本次减持后,吴凯庭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万利达工业、赢得未来投资、王琳艳、吴雪平、吴雪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4.12%。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1,4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67%,最高成交价为17.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452,844.0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8月2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410,554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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