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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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s://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锦江航运
2、扩位简称:锦江航运
3、股票代码:601083
4、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9,412.00万股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9,412.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294,12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88,294,3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5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及股价下跌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11.25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G55),截至2023年11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水上运输业(G5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9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1日(T-3日)。
注1:可比公司的市值、股票收盘价、扣非前/后EPS、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以人民币计量;
注2:汇率采用2023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中国银行公布外汇牌价:1新台币=0.22740人民币,1港币=0.91629人民币,1美金=7.14060人民币;
注3:2022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截止2023年11月21日)总股本;
注4: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1.2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8.2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上市的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晓晴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180 弄 13 号 2 楼
电话:021-53866646
联系人:汪蕊莹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松(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袁碧、李懿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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