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11日15:00-16:00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8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63)。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12元/股,最低价格为10.97元/股,回购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730,8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1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12元/股,最低价格为10.53元/股,回购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856,5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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