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矿国贸”),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海矿国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2,277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海矿国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计划为海矿国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矿国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分别对海矿国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被担保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02月24日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风芳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090519382E
6、主要业务:铁矿石贸易
7、注册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一层4001
8、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指标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10、海矿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海南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名称: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3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海银公司综授】字【2023】年【019】号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海银公司综授】字【2023】年【019】号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是否有反担保:无
(二)与南洋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3、债务人名称: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11,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BC2023120400000002】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BC2023120400000002】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垫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0,000万元人民币和43,000万美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按2023年12月4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15,3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2%;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77万元和3,600万美元,按2023年12月4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44,8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0%。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10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收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169,700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556%,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7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6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208.8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8)。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16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56%,购买的最高价为6.79元/股、最低价为6.6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1,376,208.83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收盘,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情况和2023年11月回购情况一致。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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