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胡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行电票承兑额度、国内信用证和国内保函额度等),授信期限为一年,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胡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蝶女士简历
胡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诉讼管理主任、佛山市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经理、产品经理及南海桂城总经理助理。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
胡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1-10已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1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已经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3-1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4。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申健、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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