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3-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公告被担保方中亚通达设备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铁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亚通达设备”)及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制造”)分别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申请了银行综合授信。近日,公司、亚通达制造及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泰”)分别与青岛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亚通达设备向青岛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为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亚通达设备及山东嘉泰分别与青岛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亚通达制造向青岛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可覆盖公司本次为亚通达设备及亚通达制造提供的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华铁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亚通达设备、亚通达制造、山东嘉泰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45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95亿元。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7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0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7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3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4月5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四方区万安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铁路机车车辆用机电产品、机车车辆配件及零部件、船用、陆用环保产品及零部件;安装及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相关配件产品和技术;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相关服务。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通达设备资产总额370,725.20万元,负债总额254,817.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2,832.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5,778.01万元),净资产115,907.6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92.87万元,利润总额-1,297.41万元,净利润-547.9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10月31日,亚通达设备资产总额401,570.98万元,负债总额281,150.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5,397.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5,144.90万元),净资产120,420.55万元。202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39,227.11万元,利润总额4,556.29万元,净利润4,512.9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通达设备到期尚未兑付的票据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亚通达设备不存在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事项。
5、信用状况: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良好。
6、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高新区科荟路307号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铁路机车车辆用机电产品,机车车辆配件及零部件以及相关服务、环保节能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亚通达制造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通达制造资产总额123,584.67万元,负债总额77,956.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314.6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8,755.11 万元),净资产45,628.2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78.77万元,利润总额2,002.77万元,净利润1,510.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10月31日,亚通达制造资产总额135,779.30万元,负债总额 89,899.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164.6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1,384.59万元),净资产45,879.35万元。202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0,898.90万元,利润总额294.68万元,净利润251.1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通达制造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信用状况: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良好。
6、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亚通达制造及山东嘉泰为亚通达设备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4、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5、本次担保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亚通达设备及山东嘉泰为亚通达制造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4、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本次担保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亚通达设备及亚通达制造的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亚通达设备及亚通达制造作为公司合并报表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其担保风险尚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1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27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2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2亿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为亚通达设备担保与青岛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公司为亚通达制造担保与青岛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亚通达制造、山东嘉泰为亚通达设备担保与青岛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亚通达设备、山东嘉泰为亚通达制造担保与青岛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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