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及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股份总数由378,409,288股变更为385,009,288股,注册资本由378,409,288元变更为385,009,288元。
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股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步进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公司结合实际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公司结合实际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至2022年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及对审计服务需求等情况,同意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朱瑶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瑶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该职务后朱瑶先生仍在公司任职,主要负责公司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根据规定,朱瑶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张路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对审计服务需求等情况,拟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合伙人数量229人,注册会计师1,8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2年度,安永华明经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8.9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13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2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林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晶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滕腾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制造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为170万元。根据审计工作量,经参照市场价格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的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其中,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至2022年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信永中和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对审计服务需求等情况,拟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进行沟通,信永中和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与信永中和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安永华明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朱瑶先生的辞职报告,朱瑶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主要负责公司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根据规定,朱瑶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朱瑶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路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路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张路平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电话:0592-6316330
2、传真:0592-6316330
3、电子邮箱:zhanglp@jihong.cn
4、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6日
附:张路平先生简历
张路平,男,汉族,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毕业于青岛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担任北京中民燃气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担任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17年4月至2023年1月,担任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路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路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12月19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及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股份总数由378,409,288股变更为385,009,288股,注册资本由378,409,288元变更为385,009,288元。
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股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步进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全权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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