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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

  至2023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不便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并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国强、孔祥呈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层

  邮政编码:510220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组织效能和管理效能,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撤销公司能源动力事业部,分别设置珠海、湛江基地能源动力部,相应承接原能源动力事业部的职能和人员。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由于部门职能调整,对《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目的,同意公司修订《投资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4)。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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