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4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1.84%股份的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于2023年9月4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平煤股份章程修正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1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4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
至2023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议案2经控股股东临时提案,并于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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