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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1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693,9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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