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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政府补助7,250,00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00%,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制药”),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科技”),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循道科技”),哈尔滨裕阳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阳进出口”),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医药”)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3,765,067.9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3,765,067.97 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累计金额为 21,851,067.97元,计入递延收益,累计金额914,000.00元,计入财务费用,累计金额1,000,000.00元,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累计金额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2023年度利润总额23,561,956.86元,预计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203,111.11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2023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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