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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送达。公司原股东代表监事陈贤鹰先生因病离世,因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杜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一致同意补选杜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简    历

  杜敏: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漳州金利达电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2022年8月起任成都云之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11月起任广东法芭尚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3月份起加入本公司,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3-04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补充完善,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备案事宜。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改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附件2:《董事会议事规则》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3-04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凡2023年12月1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小兰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 真:0754-898333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3–04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重新制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重新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重新制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重新制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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