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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52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隆22转债”于2022年7月11日进入转股期,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累计124,000元“隆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115股。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2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60,000股限制性股票(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581,400,813元减少至7,578,042,92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以上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系结合公司总股本变动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修订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43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隆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隆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国家金融政策,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150亿为票据池低风险业务),用于办理长、中、短期融资、贸易融资、开立票据及信用证、保函、银团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

  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授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授权期限内公司办理相关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钟宝申、李振国、刘学文、田野、白忠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为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钟宝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修订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更加科学、高效的运作,在充分考虑董事专业背景、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董事会决定对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田野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郭菊娥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选董事田野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徐珊(主任委员)、陆毅、郭菊娥;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钟宝申(主任委员)、李振国、刘学文、王志纲、陆毅、田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菊娥(主任委员)、李振国、徐珊;

  (4)提名委员会:陆毅(主任委员)、郭菊娥、白忠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5日(周一)14时在西安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三、四、五、八、九项议案、第十项议案中的第1、2、7、8、9、10、11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44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3-153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101号西安铂菲朗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项议案(请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2项至第14项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2023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3、4、6、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1项议案涉及的关联方白忠学先生应回避表决;第3项议案涉及的关联方钟宝申先生、李振国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李文学先生、佘海峰先生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回避表决;第5项议案涉及的关联方钟宝申先生、李春安先生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4日9:00-2023年12月15日17:00

  (三)报名及资料审核

  为便于会议组织,本次现场参会采取预报名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后对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按股东报名先后顺序及时反馈报名结果。

  预报名方式如下:在报名登记时间内(2023年12月14日9:00-2023年12月15日17:00),登录网址https://eseb.cn/1a4MzgVUctW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本次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预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四)现场参会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11:30-13:50持登记资料原件,在会议地点西安铂菲朗酒店经现场审核后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8369号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5、传真:029-86689601

  6、联系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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