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达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等,修订了《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投资金金额:20,110.13万元。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投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0,110.13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结项,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110.1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9号)文件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1,1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7,334,979.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45,020.6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00Z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3,845,020.63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作出如下调整:
1、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项目总投资由30,266.67万元变更为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2,000.00万元变更为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预计项目建设周期延长1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周口盛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盛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660.12万元向周口盛泰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项目;
2、同意将原“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4,280.3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3、同意公司将“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公司“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和“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项目余额为准。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611.71万元将根据合同约定,该部分款项将在未来约定期限内陆续支付。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资金的支出,并在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及“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毕并投产。公司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构成及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使用较多自有资金,主要越南外汇投资手续等办理较慢,导致公司不能使用募集资金完成对募投项目实际建设主体SRS有限公司太平分公司的增资程序。由于国际贸易关系公司日益复杂,公司业务调整转型较为迫切,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了部分项目款项,使得募资资金结余较多。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更好的满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110.1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结项,结项后的节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110.1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即9.095元/股),已触发“盛泰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公司股价若再次触发此条款,亦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4年6月7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盛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9号)文件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118.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733.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4.5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00Z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324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70,11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盛泰转债”,债券代码“111009”。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发行的“盛泰转债”自2023年5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盛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9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3年6月1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0.70元/股,详见《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8年11月6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1月16日起算,截至2023年12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即9.095元/股),已触发“盛泰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鉴于“盛泰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公司股价若再次触发此条款,亦不向下修正“盛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4年6月7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盛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8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嵊州五合东路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2日
至2023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12月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四)登记地点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盛泰集团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鸿斌
联系电话:0575-83262926
联系邮箱:ir@smart-shirts.com.cn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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